自1987年我国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来的二十年间,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一直处于持续大幅增长状态。据统计,年均增长率高达27.3%。
据统计,截止到2005年底,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累计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2万件,涉及劳动者532万人。其中,2005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.4万件,涉及劳动者74.4万人。
据了解,“十五”期间,在劳动争议案件基数迅速增大的情况下,案件数量年增幅仍然达到18.4%。2005年,劳动争议案件增幅为20.5%。同时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经济结构和就业方面的变化,劳动争议处理面临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,争议案件日趋复杂,争议内容日益多样化,调处难度加大。其中,人数较多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快速上升。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3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,从1991年的4%上升到2004年的7.3%。面对持续快速增长的劳动争议案件,各地劳动仲裁机构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,历年来结案率保持在92%以上。劳动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发挥了主导作用,依靠现有的劳动仲裁力量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本报记者 陈丽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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